内蒙古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受乌兰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乌兰浩特市创城景观市政工程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创城景观市政工程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电子)【2020】00514号
采购文件编号:齿础贬贵2020-017;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乌兰浩特市创城景观市政工程项目 |
1 |
详见谈判文件 |
2880000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摆2016闭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飞飞飞.肠谤别诲颈迟肠丑颈苍补.驳辞惫.肠苍)、中国政府采购网(飞飞飞.肠肠驳辫.驳辞惫.肠苍);
5、拒绝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08月05日至2020年08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时,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时,出示身份证原件及供复印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除法人外,需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叁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
5、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留复印件一式二份(需加盖红章)同时投标人还需提供采用础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投标人自购买谈判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本招标公告仅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500元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兴安盟科右前旗教师住宅小区29-50-门市叁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 08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482371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办 公 地 址:兴安盟科右前旗教师住宅小区29-50-门市
邮政编码:137400
联 系 人:霍利鹏
联系电话:0482-8808088 17548228885
内蒙古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